第23章 人为制造的火灾!-《我家娘子不是妖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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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毕竟这样的家庭别说是古代,就是现代都很常见。

    尤其是家暴。

    “胡兄,还得有一件事麻烦您。”

    陈牧取出一张纸递给对方,“我想让你的兄弟们去做份笔录,主要是针对平日里跟穆大河一家接触的人们,就回答纸上这几个问题就行。

    另外,那天参与救火人们的笔录,也做一份。”

    胡捕头扫了眼纸上的问题,似乎有些犹豫,随即笑道:“小事一桩,我这就让弟兄们去办。”

    很快,胡捕头便召集来二十多个捕快。

    每人抄了一份。

    在陈牧的细心交代下,众捕快开始四处找寻与穆香儿一家接触过的人做笔录。

    麻陵县并不大,找人还是很容易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半小时后,陈牧三人来到穆香儿家的住所。

    与他之前预计的一样,穆香儿家的位置确很偏僻,几乎被两座矮山给包围。

    附近并无水源。

    离他们最近的邻居也得有十分钟的路程。

    此时穆香儿的家已经分辨不出房屋的模样,只余烧黑的断壁与一些残缺木梁。

    刺鼻的烟味依旧浓烈。

    一些家具只烧的剩下边角轮廓,地上还扔有几只损坏的水桶,应该是救火时留下的。

    “他们只有这一座房子?”

    陈牧问道。

    胡捕头讥讽道:“之前朝廷拨了款子,大人还特意给了他们一座新屋,谁知道这穆大河转手就给卖了,拿着钱去赌坊,输了个底朝天,呵呵。”

    原来如此。

    陈牧踩着焦土,仔细观察烧毁的屋子。

    胡捕头叹了口气:“一般这种小地方是很少出命案的,一旦出了命案那就是大事。

    咱们可不如那些大地方的捕快,上有侦查司,下有刑部兜着,手段高明得很。

    咱们弄弄小案子还行,要是遇到大案,就真是头疼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这比限期内,谁都不好混。”

    面对胡捕头的诉苦,陈牧也表示理解。

    在大炎王朝中,如果地方有案子发生,会给捕快一个破案的期限,这叫“比限”。

    小案子基本是五天为一“比”,重大的命案则是三天为一“比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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