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、叫什么女朋友,那他妈是被告!-《直播普法,我被网警关注了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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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两人因为一点点的小矛盾,刚开始还是简单的吵闹。”

    “而李四这家伙脾气本来就暴躁,感觉自己被骂了有些生气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在他的眼里,只能我骂你你不能骂我。”

    “再然后,他动手了,一个巴掌打到了对方的脸上。”

    李晨看了看直播间,带入张三的个人心里情绪:

    “而张三也是个不服输的主,在家里没事就刷短视频,也是看见了关于还手的定义,最后出手还击,与他纠缠到了一起。”

    “请大家一定要注意,这种行为有百分之七十以上会被认为是互殴。”

    “最主要的原因,是两人由语言冲突上升为动手,而执法机关大多数会站在第三视角来看待这件事。”

    “你如果不给他吵不也就没有这件事了?”

    “而不跟他争吵,或者转身如果不理他,也恰恰就是紧急避险中的一种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没有搭理他,对方还对你出手,那就是正当防卫。”

    “当然了,我们想要构成完整的正当防卫,还有完整的证据链。”

    “比如,路上的行人愿意作证,全程目睹了你的行为,街头上的监控,恰好又录下来你们的行为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,还是建议大家不要去采取立刻还手这种不可取的防卫措施。”

    李晨推了推自己的眼镜:“因为司法解释,对于还手还是适用于非还手不可的情形。”

    “因为这种防卫措施,目的还是为了保证大家的合法利益不受到别人侵害,而不是成为别人恶意还手的理由。”

    说了十来分钟,李晨感觉有些口渴,拿起电脑桌上的茶杯拧开盖子喝了一口茶水,放下茶杯这才继续说道:“好了,接下来让我开始连麦,有想要连麦的咨询问题的网友可以选择连麦。”

    开始连麦模式,第一位想要连麦的网友爬上麦序。

    “喂,能听到我说话么?”

    是个男孩子。

    “可以听到,你是遇到了什么问题了么?”

    听着对方声音有些急促,李晨便是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“是这样的…”

    男孩子开始讲述了他的故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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