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这就像自己之前说的那样,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嘛? 如果委托人的弟弟在被砸的第一反应不是拿起酒瓶做出挑衅的动作,而是不搭理他,那么之后对方的挑衅或许就是司法眼中的正当防卫了吧? 地检署的起诉材料没有必要在看下去了… 李晨将一摞的材料重新放回文件袋内,随后推回原位,取被告人的口供。 这就看完了? 李玟洁对于李晨的表现有些不太理解。 这么大一摞材料,当初审判院的院长在指派她为审理法官的时候,可是加班加点的进行阅卷,一个字都不敢漏掉。 “我想申请看一下事发时酒吧的录像。” 又是简单的翻了几页,李晨将被告的口供推回原位,抬起来看着对面的法官开口说道。 “口供和资料不需要在看了?” 听到这里,李玟洁有些不太相信的看着他。 “再来的时候,委托人已经和我简单讲述过事情的经过,事情其实也知道的差不多了。” 李晨看着对面的法官露出微笑。 之所以再来申请阅卷,只不过是想要验证一下自己的猜测,看看委托人说的真实情况存在多少的误差。 而至于双方朋友的证词,看多了只会影响对自己的判断,索性不看。 根据酒吧的视频加上被告人的口供,也可以将场景完全模拟出来。 “行吧,你等一下,我让人给伱拿过来。” 李玟洁闻言站起身来,随后走出会议室。 十分钟,李玟洁抱着电脑走了过来:“酒吧的录像还有武协的审讯录像,都在这个文件夹里。” 李晨见状站起身来接过电脑:“谢谢。” 做回位置上,将电脑放在自己面前,点击播放按钮。 整个完整画面再次浮现: 被告人和几个朋友再酒吧喝酒,被害人这时候走了过来。 一个男人想要拉住他,被被害人却无视劝阻向被告人扔了一个东西。 李晨将视频暂停,用笔记本将这一行为记录了下来: 寻衅滋事。 被害人无理由袭击被告人,是矛盾激发的主要因素,而被告人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,并没有采取正确合理的手段,虽然有错却被朋友阻拦制止,不能被再作为矛盾的激发点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