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面对这样的情况,他的还击从一开始就很明确,而杨昊对于刘晓辉的行为也并没有还手,这就加大了刘晓辉内心的恐惧,从而做出了捅他的动作。” “你说的这种行为和目的性,只是一个假设定义,并不能作为现实中发生的主要依据。” “我们不能凭借着个人的想象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存在威胁性。” “我说的这个并不是假设,也是在案件中真实存在的,是可以通关其他自然人的一个归纳性判断依据。” 李晨继续接过话来:“从酒吧的老板到双方的朋友综合反应,就可以确定对方危险性的事实,如果不是这样,为什么杨昊在举起酒瓶的那一刻刘晓辉的朋友为什么会后退不敢管? 如果我的假设并不是真正存在的,那么从双方的朋友到酒吧的老板,应属于同案犯。 最基本的一个,在双方爆发矛盾前,都有明显制止矛盾的行为,在爆发后却都是坐在一旁不闻不问,从严格意义来讲,刘晓辉和杨昊之间的冲突行为,也是他们双方默许的结果。 而酒吧的老板,在发生矛盾后不出面制止,负有主要管理责任,在案发后也没有采取救护措施,与杨昊失血性休克死亡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 请注意,杨昊的真正死因,是流血性休克而不是直接死亡,在案件的发生后,刘晓辉和双方的朋友还有酒吧的老板,都是一副淡定的状态,和见死不救没什么区别。” 李晨紧盯着检察员看开说道:“而对于其他人的责任,你们地检署不也是有了明确的划分,也同样认定了杨昊的威胁性么? 要不然怎么不一起起诉,而是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措施? 酒吧的老板,只是给了一个治安处罚,其他人也是作为案件的证人。 如果不存在威胁论,那他们又凭什么能坐在证人席上?” 孙检察员闻言目光望向审判席上的法官吴磊,发出求救的信号。 吴磊见状立刻低头看向旁边的证据进行对应。 嗯…… 确实是这么回事… 案件到此结束吧,不往后写了,下一章收尾算了,真搞不懂,写详细了叫水,不详细叫虎头蛇尾 最新网址: 第(3/3)页